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劉男倒車撞倒並輾過女友後,向警方自首,法官依殺人未遂罪判處6年徒刑。(資料照/翻攝畫面)
高雄劉姓男子因不滿葉姓女友約會遲到,竟然在盛怒之下開車撞倒葉女在輾過,導致葉女重傷送醫,還好經搶救後撿回一命,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劉男6年徒刑。
判決指出,劉男在案發當天原本與葉女相約在高雄車站附近的麥當勞外,但劉男到了以後不見女友,電話也無人接聽,等到葉女上車後雙方起口角;開車上路後,劉男不滿葉女在等紅燈直接開門下車,衝動之下竟然倒車先將女友撞倒後,再從她身上輾過,葉女傷重送醫,後來經檢傷後,葉女左胸多處肋骨骨折合併血氣胸、頭部外傷併顏面撕裂傷、左眼眶骨骨折以及第一胸椎橫突骨折,傷勢相當嚴重。
但劉男自首後卻又辯稱不是故意撞人,而是油門故障導致暴衝,但檢方從監視畫面中發現,劉男在倒車前已經刻意調整行車方向,而且撞倒葉女後並未停車,反而將對方輾過,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將劉男起訴,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有悔意且有自首,也願意和解,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判刑處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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