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7歲的姜姓男子被控性侵女網友,他竟然還夥同吳姓女友人共謀。姜男首次單獨邀約女網友見面,但女網友認為他舉止怪異,事後拒接其電話,姜男便找來吳姓女友人幫忙,將女網友約到飯店房間性侵,事後,台北高等法院昨(3)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刑姜男4年半刑期,吳女6個月刑期,得易科罰金18萬元。
▲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姜男找來吳姓女友人幫忙設局,吳姓女友人假冒姜男姊姊,約女網友到飯店房間聊天,沒想到女網友赴約,一進到房間就被姜男性侵得逞。法院審理時,姜男堅稱女網友是援交妹,兩人是在你情我願下性交,吳女則是在二審高院承認罪行,並請求女網友原諒。
台北高等法院認定,姜男以詐騙方式誘騙女網友,犯案後態度惡劣,判定強制性交罪4年半刑期;吳女則是案後認罪,以幫助犯判刑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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