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梁雪婷報導
▲原po在結婚前就買了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許多婆婆都認為,媳婦嫁進家門,其財產應歸婆家所有。近日,就有人妻控訴,婆婆逼她將婚前買的房子抵押掉,貸款300萬給小姑開店。對此,她相當傻眼。貼文曝光後,也迅速掀起關注,網友紛紛展開討論。
日前,就有一名人妻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上發文,指出自己婚前就買了一套房子。不料婆婆最近一直叫她拿去抵押,跟銀行貸款300萬給小姑開冷飲店。婆婆還打包票說:「你不用擔心,有問題我會負責」。
▲原po透露,婆婆一直想叫她將婚前買的房子賣掉,跟銀行貸款300萬給小姑開冷飲店。(示意圖/資料照)
貼文一出,就引發網友熱論「抵下去就變成你自己的事了,不要啊~~怎麼會有那個嘴臉開這個口,刷新三觀欸」、「她如果會負責就不用叫你抵押再貸300萬了」、「叫她用自己的房子貸款」、「別啊 到時錢沒房沒婚姻都沒」、「會負責就直接拿出300萬不就好」、「你的名字她口頭負責 科科」、「她會負責叫他兒子跟妳離婚」、「若老公也贊成這個提議的話……那這個老公…就放生吧!不要也罷……」。
民法對夫妻財產有清楚規定,結婚後,夫妻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以原po的情況,屬於婚前財產,即便是原po老公也沒有任何話語權,更遑論婆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