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 /陳韋劭報導
▲女秘書與大學講師發生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北市一名在大學任職的高姓女子與同校彭姓男講師發生婚外情,高女的盧姓丈夫察覺異狀,委請徵信社跟監調查,發現高女與彭男多次在公開場所牽手、摟抱、接吻,甚至同赴多家汽車旅館過夜,盧男前往抓姦,並對2人提告求償。
盧男主張,與高女2015年結婚後育有1女,2023年4月16日,雙方因故發生口角後,高女離家出走住在學校宿舍,他帶女兒前往學校尋找妻子,卻找不到人,經女兒提醒前往彭姓男講師的研究室門外撥打妻子手機,果然聽見手機鈴聲,但彭姓男子卻將他趕走,盧男因此質疑2人有染。
盧男指出,經委請徵信社跟監調查,發現彭姓講師已婚,且明知高女是他的妻子,2023年5月間,2人在新北淡水、樹林等公開場合牽手、摟抱、互相餵食、接吻,甚至一起前往多家汽車旅館開房生性關係,宛如熱戀男女。盧男前往汽車旅館抓姦、對質,彭男羞愧逃離現場,高女也脫離家庭,不再回家。
盧男表示,事發後彭男捏造不實理由對他提出恐嚇、妨害自由等刑事告訴,使他飽受折磨,他與妻子也於2023年9月調解離婚。因此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彭男和高女在汽車旅館共處一室,顯已逾越一般男女正當社交行為,審酌高女為大學秘書室書記、彭男學校講師,以及兩造之財產狀況,判2人應連帶賠償盧男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