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人妻與健身教練發生婚外情。(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南一名邱姓人妻與郭姓健身教練發生婚外情,還對劉姓丈夫提出離婚,劉男從妻子的手機中,發現2人間互傳「交往都還沒兩個月就說你不想戴套套」、「寶寶第一次跟我愛愛就去舔舔」、「喜歡在寶貝嘴裡出來」等鹹濕對話,憤而對郭男提告求償。台南地院審理後,判郭男須賠償20萬元。
劉男主張,邱姓妻子2021年間加入一間健身房會員後,經常以運動健身為由外出,偷偷與一名郭姓健身教練交往,兩人陸續在郭男住處發生多次性關係;之後妻子以各種理由要求與他離婚。他央求妻子回心轉意。2022年12月間,他告知郭男妻子已婚身分,制止郭男破壞他的家庭,但郭男不予理會,仍繼續與邱女維持不正常男女關係。
劉男指出,2023年1月17日,他從妻子手機中,發現妻子與郭男2人互稱「寶貝」、「寶寶」互道愛意,還互傳「好想現在去好好吃了寶貝」、「想在寶貝腿中間一直舔舔」、「很喜歡在寶貝嘴裡出來,寶貝吞下去後那種妳是我的感覺真好」、「你跟我交往都還沒兩個月就說你不想戴套套」等曖昧訊息,他與妻子於去年2月離婚,並對郭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郭男應訊時辯稱,原先不知邱女已婚身分,直到2022年12月16日劉男主動與他聯繫後,才知道邱女已婚,他並未介入劉男與邱女間的離婚協商,期間也未與邱女有發生任何性關係。
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郭男知道邱女已婚身分後,二人於該段期間內仍存有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之不正常親密交往。斟酌兩造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被告行為態樣、原告所受精神痛苦程度等一切情狀,判郭男應賠償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