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黨派立委支持媒體議價法立法,擬要求數位平台付費使用媒體新聞內容。Google台灣新聞合作夥伴關係負責人陳漢隆今(13)日說,Google並未直接使用新聞內容,但也表示,如果台灣未來進行相關立法,Google會遵循在地法規。
▲Google去年推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3年內將挹注新台幣3億元協助新聞產業。(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陳漢隆今日出席媒體交流會表示,去年Google成立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已與各媒體充分溝通過,協助推動媒體創新與轉型。Google委託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DTA)執行共榮基金,有關遴選及如何補助,Google都不會干預。
儘管澳洲已制定媒體議價法,加拿大也通過線上新聞法,但陳漢隆認為,各國情況都不太一樣,就台灣而言,媒體最在意的是如何推動創新與轉型。
Google去年推出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3年內將挹注新台幣3億元協助新聞產業,開放所有台灣新聞媒體申請提案,再由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審定、核發經費。
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林照真日前表示,Google台灣新聞數位共榮基金首年補助的對象,雖有17家媒體,但還有5家科技公司和1所大學系所,可見共榮基金和補償新聞著作權無關,喊話Google仍須面對使用媒體內容卻未付費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