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劉男是「0元詐房」始祖。(圖/家屬提供)
前年(2022年)被檢警偵破「0元詐房」的主嫌劉姓男子(44歲),去年重出江湖,在涉及多起詐騙案後,今年3月初又以相同詐房手法結合高利貸,逼死了為照顧植物弟弟因借貸110萬元(45萬房貸餘額+65萬照顧費),導致千萬宅被法拍擔任保全的林姓男子(55歲),林男死前還留下遺書,對社會失望,「我會去陰間討公道。」,看誰敢買我的房子。
▲劉男遺書提到,「我會去陰間討公道。」。(圖/家屬提供)
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日前劉男因還不知道林男的死訊,再度前往林男住處,討要欠款利息及逼簽新的欠款本票,當場被到場查訪的警方依現行犯逮捕,詢後依詐欺、重利、偽造文書、侵占等罪的送辦。
▲劉男被警方依詐欺、重利、偽造文書、侵占現行犯逮捕。(圖/家屬提供)
據了解,擔任保全林男,去年因為要照顧植物人弟弟,每天所需要的鉅額花費,因此透過女兒的閨蜜,認識了其男友劉男,劉男對其表示,自己在從事借貸放款工作,因此林男便向劉男表示自己想借錢,先償還房貸餘額約45萬,及在繳納完弟弟醫療照護費用約65萬,總共110萬,之後會按時償還本金及利息。
但殊不知,林男此舉已落入劉男這位「詐房始祖」虎口,劉男覬覦林男位於板橋價值千萬的房產。
劉男便誆騙林男,要求其用房產去做擔保,以買賣附買回的合約,只要還完款,房產便可以歸還,並要求林男先簽480萬元的數張本票(220萬的本票是違約給付、110萬的本票是我們原先借貸的、50萬及100萬的本票則是我們違約時需負擔的利息),做為還款之擔保。因為當時在代書事務所,本票簽名的時候,有代書、公證單位在場,林男因此放心簽下巨額本票。之後又以更換金主為由,再度誆騙林男簽下530萬元的本票。
▲劉男被警方移送。(圖/翻攝畫面)
但一切卻在林男簽了本票後變了調,劉男開始避不見面搞失聯,之後僅匯款及面交共約40餘萬給林男,然後就沒再給錢了。更惡劣的是林男將劉男的銀行帳戶賣給詐騙集團使用,林男因此還被警方通知去做筆錄,這才讓林男驚覺受騙,後來多次向劉男表示要拿回存摺等等,劉男卻不願歸還。
今年3月,林男收到法院查封通知,因欠下700多萬元,價值千萬的房產要被法拍,林男因無力請律師,只能自己摸索如何處理這些繁雜的法律程序,最後被逼得留下遺書選擇離開人世。林男死前在遺書留下4頁遺書,遺書最後寫下:「對社會失望,我會去陰間討公道」、「看誰敢買我的房子」等。
板橋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日前劉男因還不知道林男的死訊,再度前往林男住處,討要欠款利息及逼簽新的欠款本票,當場被到場查訪的警方依現行犯逮捕,詢後依詐欺、重利、偽造文書、侵占等罪的送辦。
劉男慣用手法,與檢警先前偵辦及法院審理中的不動產詐騙手法,幾乎如出一轍,先找房子不曾借貸、抵押過的「乾淨房」,鎖定單純的持有人,劉男接著透過不良代書、金主、公證人,以借貸、抵押等程序,先將林男名下的不動產抵押給金主,並向金主貸款套現,最後房子淪為法院法拍。在司法程序的保護傘下,劉男等詐騙集團拿走錢,金主、代書也大都能全身而退,然而被害人只能透過司法程序討回房產,但這個過程費時漫長,最後被害人幾乎都敗訴。
律師廖芳萱提醒,房產屬民法物權之不動產,法律效果以「登記」為公示外觀,因此要證明是被騙去「登記」,往往舉證困難,常遭法院判決敗訴,民眾不得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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