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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虐童案稱「不要公親變事主」 黃珊珊:台北市虐兒就是台北市的事

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黃國昌、陳昭姿(由左至右)。(圖/記者陳怡潔攝影)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黃國昌、陳昭姿(由左至右)。(圖/記者陳怡潔攝影)

台北市一名1歲多男童透過社會局、兒福聯盟安置,卻慘遭劉姓保母姊妹虐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台北市長蔣萬安第一時間發臉書稱「有人勸我,要等行政院、衛福部先把話說清楚,要讓兒福聯盟好好面對爭議,不要公親變事主。」,引發議論。對此,民眾黨立委黃珊珊今(14日)表示,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事情發生在台北市,台北市政府就是重大兒虐案子的主事者,不用是人家透過台北市安置,發生在台北市任何一人虐兒,就是台北市的事情。

民眾黨立院黨團今天召開「中央地方集體結構性失能 誰讓孩子淚白流」記者會,會後針對蔣萬安臉書文,黃珊珊受訪認為,這案子很清楚是重大兒虐行為,台北市政府社會局第一時間就要做相關處理,台北市政府SOP是副秘書長以上,她之前擔任台北市副市長也當過很多次召集人。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事情發生在台北市,台北市政府就是重大兒虐案子的主事者。

另外,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昨天認為虐童致死應一律死刑。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回應,刑法286條2019年修過法,2018、2019陸續發生很多虐童,當初所過條文而言,當凌虐孩童致死,到要判死刑,已經進入現行法殺人罪,針對實際照顧者,加害人沒有是實際照顧者沒有通過,針對這次發生悲劇,刑法末端處罰條文規定,286條是否要重新檢討,相信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相關法案過程,大家都可以表達修法想法。

#無良虐嬰天怒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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