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明柔/台北報導
▲楊謹華(圖/翻攝楊謹華臉書)
女星楊謹華今(20)日被爆出2014年,購買位在北市網球中心旁1戶預售8樓豪宅和車位,總價6283萬元,但在2017年交屋前,發現視野遭網球中心場館遮擋,因此認為預售廣告不實,並要求解約退款,也在繳了1729萬元之後就不繳納,而青森等二人則提告請求楊謹華給付違約金等各777萬6864元、799萬7959元,楊謹華則反控對方應返還撤銷契約後的價金各518萬7000元、1210萬3000元,記者詢問楊謹華公司得到回應,表示,現階段已交給律師處理。
目前經台北地院審結,認定楊謹華確實違約,但因為她已經付了1729萬元,已高於建商可求償的942萬餘元,所以可不必再額外賠償,台北地院審理後,駁回青霖等兩人及楊的反訴,可上訴。記者詢問楊謹華公司是否還要上訴?公司回應,「已交給律師處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