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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宅租金分級收費採身分別或收入別?鄭文燦:中央地方整合出共同方案

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內政部提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改採身分別,有藍質疑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任內就主張按收入定分級租金制,批評內政部與鄭文燦的主張背道而馳。對此,鄭文燦今(20)日表示,他在擔任桃園市長時,採取身分別及收入別的兩種方式都有採用過,他當市長到現在應該已經4千多戶了,累積了相當的經驗,希望能夠落實分級的收費精神,分級到底用身分別或收入別,整合出一個共同的方案,再往前走。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回應內政部提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資料照)

▲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回應內政部提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資料照)

內政部昨發布新聞稿提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同時稱桃園市支持且認同,但遭到桃桃市府澄清,國民黨桃園立委牛煦庭也直指,鄭文燦擔任桃園市長任內就主張按收入定分級租金制,桃園市長張善政「鄭規張隨」,如今內政部貿然宣布,到底是「林右昌打臉鄭文燦」,還是「鄭副院長打臉鄭市長」,呼籲行政院收回成命,落實好政策。

鄭文燦上午視察「國道2號增設中路交流道」受訪時表示,的確《住宅法》規定,社會住宅必需衡量住戶的收入狀況,以前是採取身分別,後來改採取收入別,目前內政部正在討論說,收入別是以報稅做基礎,報稅資料跟實際的收入略有落差,他認為,身分別和收入別需要整合大家的意見。

鄭文燦並表示,過去他在擔任桃園市長的時候,第一階段也是用身分別,包括弱勢的社福戶可以打六折,一般的住戶大概是八折左右,這個計劃實施一段時間以後,發現可以更精緻一點,改採取五個等分的收入別,也實施一段時間,重要的是哪個方式可以精準地照顧到需要照顧的人,「我想中央和地方密切討論,這個不需要吵架,因為這兩種方式我都採用過。」

鄭文燦指出,他希望內政部整合各地方的意見,也參考《住宅法》的精神,因為他們主要發現的問題是收入的認定用報稅資料不一定精準,這也是事實,的確有很多收入沒有辧法用報稅的資料來反應,如何設計更完善的制度,落實照顧的精神,最重要是降低住戶的負擔。社宅的住戶按《住宅法》規定4成是弱勢家庭,6成是給年輕人或是其他類別,希望可以落實這個精神,他當市長到現在應該已經4千多戶了,累積了相當的經驗,希望能夠落實分級的收費精神,分級到底用身分別或收入別,整合出一個共同的方案,再往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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