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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謹華花6千萬買預售豪宅 視線被遮擋反悔!建商提告結果曝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楊謹華買豪宅違約挨告。(圖/翻攝自楊謹華IG)

▲楊謹華買豪宅違約挨告。(圖/翻攝自楊謹華IG)

藝人楊謹華2014年間以總價6283萬元購買北市一處預售豪宅,交屋前發現屋外視野會遭北市網球中心場館遮擋,她認為預售廣告不實有詐欺嫌疑,不再續繳購屋款項,另要求代銷公司及建商解約退款,建商則認為楊女違約,對她提告求償。

青霖建設公司主張,2014年6月間,楊謹華透過廣告公司代銷,簽約購買北市內湖區北市網球中心旁的「溫布敦-19」預售建案,8樓1戶含2個地下停車位總價6283萬元,楊謹華繳納16期價款共1729萬元後,自2017年8月起,拒付後續相關款項。

建商指出,2018年1月通知楊女辦理銀行對保與產權移轉用印手續,她卻置之不理。因楊女違約,2023年6月寄發律師函給楊解約、沒收依總價15%的懲罰性違約金,再向她求償1577萬餘元損失。

楊謹華主張,代銷公司標題主打「國家網球公園第一排」,並以「三面採光通風,正面收納國家網球公園美景」等語作為廣告詞,加以示意圖內容,令她深信周邊是國家網球公園,不會遭其他建築物遮擋,代銷公司公司也強調視野遼闊、不會遭鄰近建物遮擋,因此簽訂買賣契約。

楊謹華指出,2017年7、8月間,建案接近完工時,發現20176年6月剛完工啟用的「台北市網球中心」相距甚近且遮擋視線,與當時廣告所稱全然不同,遂向代銷公司及建商反應,但均未獲正面回應。她於2017年8月22日發函向建商及代銷公司,以受詐欺由撤銷買賣。另要求建商應退還她已付的1729萬元。

建商反駁指出,台北市政府因世大運而興建網球館,當時仍在蒐集鄰近區域住戶意見並評估中,對於細部設計規劃均尚未定案,故銷售文句為廣告,並無不實,代銷人員並無向楊謹華表示視線不會遭其他建物遮擋,故無詐欺之情事。

建商還說,2016年7月5日世大運網球場館鋼骨結構已完成,楊女應該知道鋼骨結構的高度會影響其所在房屋樓層視線,她卻直到2017年8月22日才以詐欺為由撤銷購買,已超過一年法定時效。

台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謹華所提出的廣告文宣等文件,並無隻字片語提到屋外「視野遼闊、不會遭鄰近建物遮擋」等保證。簽約前代銷人員確實依照當時資訊解說、並無隱匿,不構成施用詐術,因此楊謹華不能片面解約與要求退款。

但法官認為,建商所求償違約金應屬於損害賠償性質,並非強制履約的「懲罰性」,依總價15%計算的違約金942萬4500元,已涵蓋遲延利息、2次代銷服務費、裝修費與房地跌價損失等金額,楊謹華先前已付金額足以完全抵扣,判決楊謹華不必再賠償,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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