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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旬嬤租套房「完全沒有住」!鄰居回家見1幕傻眼了:跟乾兒子離開

生活中心/黃依婷報導

原PO租套房用於商務需求,卻遭房東解約。(示意圖/資料照)

▲原PO租套房用於商務需求,卻遭房東解約。(示意圖/資料照)

租屋前需要注意的細節好多!一名女網友透露,她在台北市租下一間套房作為商務需求,不過每2、3個月才去住幾天,想不到房東近期卻要她搬走,且租賃契約內還有一項「契約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得終止合約」。想不到卻釣出另一名網友分享,曾遇過60歲左右的女房客,每天都會和「乾兒子」一起進出空房。

一名女網友在Dcard分享,她長期在台北市區租賃一間套房,因為商務洽公需求,大約每2、3個月才去住個幾天,平時也有按時繳,且今年1月才又重新簽1年的契約,到期至今年12月底,想不到房東近期卻聯繫她,並坦言希望她能夠在下個月前搬走。

原PO透露,房東對話中表示,認為她沒有每天住在那裡的需求,且下個月起也可以不用再繳房租了,房東會將押金退還給她,以上對話聽似不合理,不過其實房屋租賃條約早有註記「第十條:任意終止,契約期限屆滿前,任何一方得終止合約」,讓她上網求助網友「想請問房東這樣合理嗎?」。

貼文曝光,引來網友猜測,「合理且合法,這是典型的房東不缺人的寫法,只要提前一個月說,隨時可以要對方一個月後走人,你下次要選的是『不得』任意終止,但有好有壞啦,畢竟板上更多的是在討論要想提前解約的」、「不常住房子會缺乏保養壞掉,而且有可能怕你做黑的,我之前隔壁的就是接客的」。

不過也有其他租客分享,「我剛搬離租四年的租屋處,隔壁房間還真的完全沒有住,一個60上下的阿姨租的,對外宣稱名義上的乾兒子,每天阿姨中午或是傍晚會過去,偶爾6、7點多回家踏出電梯碰到他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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