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法官批朱學恒,犯案後還利用自己的網路社群,塑造遭政治迫害形象,控鍾沛君是政治打手。(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
「宅神」朱學恒被控對台北市議員鍾沛君2次強吻,被依2個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重判處1年2月有期徒刑。主要理由包括事件爆發後,朱學恒還不斷透過自己的網路頻道、社群,企圖帶風向塑造鍾沛君是「政治打手」,讓鍾沛君承受比一般人還大的精神壓力。法官並提出4項重點,一一打臉朱學恒的辯詞,認朱學恒根本毫無悔意,因此重判。
法官認為,依據鍾沛君的說法,及偵審期間,相關證人證述鍾沛君的被害經過、情緒反應和影響等。加上雙方通訊與行程紀錄等書證、語音對話、錄音等,及朱學恒以簡訊和切結書所為的自白,顯見朱學恒確實有違反女方意願接續猥褻之行為。
另雖然朱學恒辯稱案發當天,因為喝酒,斷片了沒記憶,而所謂的自白也是被誤導、虛偽的自白,又依當時現場的狀況,根本不可能對鍾沛君行強制猥褻。不過法官認為,依相關證人證述,及朱學恒返家後,立即傳訊給鍾沛君,顯然並沒有所謂喝酒斷片情況,反而明顯意識清楚。
又依朱學恒的供述、證人證述、通訊紀錄和對話錄音,都可證實朱學恒是自行書寫簡訊及切結書,自白有違反鍾沛君意願之舉,當時在場的立委陳菁徽並無傳遞足以影響朱男自白的紙條,因此朱男辯稱切結書的自白是被誤導等語,不足採信。
另依相關證據顯示,朱學恒有足夠時間、空間對鍾沛君強制猥褻。鍾沛君雖然當下沒有呼救反應,但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採取何種保護舉措或有何情緒反應,並無固定模式,不應以此指摘鍾沛君的指證不實。
法官考量朱學恒所為,嚴重侵害女方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且雙方因工作相識,於案發後仍有諸多共同錄製節目的工作邀約,朱學恒卻於案件偵審期間,利用自己經營的頻道、社群及向媒體發表言論之機會,形塑女方是「他人指使的政治打手」,對他進行「政治迫害」,使得女方提出告訴後,較一般被害人需承受更高程度社會關注及輿論壓力。女方因此所生之精神壓力,使造成無法輕易抹滅的心理傷害。
考量朱男犯後所顯現,欠缺性別平權意識、毫無悔悟之態度,應予嚴懲;再考量其前無犯罪紀錄之品行、為知名翻譯家及網路直播主等生活狀況、智識程度等一切情狀,依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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