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周男被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周姓男子(55歲),前年(2022年)涉對妻子家暴,新北市海山警方獲報到場,周男開車衝撞警車後,橫衝直撞朝北市逃,本想繼續衝撞強行闖過北市警方臨檢點,但萬華警方連開3槍當場將周男逮捕。新北地院日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
▲周男打完老婆衝警方離檢點。(圖/翻攝畫面)
判決指出,新北市警方於2022年12月2日晚上10時接獲周姓女子報案,指稱板橋區三民路2段發生家暴事件,需要警方到場協助,轄區海山警分局埔墘派出所值勤到場,當場未發現有家暴等情,但下樓後發現遭指控涉家暴的周男準備開車汽車離開,警方為釐清事發經過,要求停車受檢,不料周男拒檢駕車加速由板橋區經華翠橋逃往台北市。
▲警方採證。(圖/翻攝畫面)
海山警開警車一路尾隨等待時機欲攔停,但警車在華翠橋上被周男開車衝撞,一路逃到北市在萬華區艋舺大道與雙園街口時,周男還想強行通過繼續衝撞萬華警分局莒光派出所設置臨檢站,莒光所值勤警見狀,對周男汽車連開3槍,雙方警方上前合力將周男壓制逮捕,警詢後依法送辦。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周男涉犯妨害公眾往來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務、毀損公物等罪嫌,去年10月從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犯妨害公務罪嫌提起公訴,新北地院日前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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