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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助教偷吃女同事 小三嬌喊「沒跟頭頭打招呼」曝姦情!女警正宮抓狂

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正宮發現曖昧對話。(圖/翻攝自Pakutaso)

▲正宮發現曖昧對話。(圖/翻攝自Pakutaso)

台大一名徐姓男助教與李姓女同事發生婚外情,陳姓正宮發現2人互傳「突然好想跟你愛愛」、「今天沒有跟頭頭(生殖器)好好打招呼」等曖昧訊息,還在丈夫與小三LINE的「照片.影片」分頁中,發現丈夫微笑全裸的照片,因此對丈夫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徐男須賠償15萬元。可上訴。

陳女主張,她的職業為員警,丈夫徐男則為臺灣大學助理教授,某日晚間,丈夫離開房間去曬衣服時,她察覺丈夫的手機不斷震動,她想確認是否有人因急事找丈夫,意外發現李姓女子傳送曖昧訊息,因此進行蒐證。

陳女從丈夫與小三LINE的「照片.影片」分頁中,發現多張丈夫微笑著全裸的照片。丈夫曾傳訊給小三「突然好想跟你愛愛」、「老婆~桌上的藥記得吃,餓的話有饅頭,冰箱裏…」、「想回家滾滾(即滾床單之意)」等語,小三也曾回傳「今天沒有跟頭頭(生殖器)好好打招呼」、「想要暖暖的親親抱抱」等語,陳女認為如果雙方未曾發生性行為,豈會互傳上述訊息。

陳女指出,丈夫也承認與臺灣大學一名李姓女助理教授發生婚外情。卻反控因為她加班未予陪伴,以及長期拒絕與他發生性關係,未盡到妻子為丈夫分憂解勞的責任等語,她認為遭羞辱,精神受極大折磨,因此提告求償70萬元。

徐男應訊時否認與李女有性行為,他認為妻子擅自解鎖手機並翻拍Line訊息,是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據。另稱,婚後與妻子約半年才行房一次,她擔任警官工作,經常一天工作12小時以上,他有性需求,妻子常以工作太累為由拒絕,也幾乎完全不做家務,生活開銷也大部分由他負擔,婚姻發生問題並非一朝一夕,也非單方的責任。

台北地院審理時,認為徐男與李女外遇屬實,斟酌徐男教職收入約在150萬元,陳女年薪約100萬元,以及兩造原本婚姻狀況等一切情狀,判徐男須賠償陳女15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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