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鄭餘蓉報導
▲黃子佼身陷輿論風暴。(資料照/記者邱榮吉攝影)
藝人黃子佼被指控強制猥褻等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因查無客觀事證,且雙方已和解,予不起訴。不過檢警在搜索黃子佼家中時,發現其電腦硬碟中存有自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的偷拍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隨著輿論越傳越烈,黃子佼的經紀公司於今(4)日下午發表律師聲明回應。
關於此案,檢警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黃子佼加入偷拍論壇「創意私房」成為會員,購買未成年少女的不雅偷拍影片並存在硬碟中,共有7段影片。黃子佼認罪,被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給予緩起訴2年處分,需支付公庫120萬元,還要寫下悔過書一份。
▲4日下午,黃子佼的經紀公司公開發表律師聲明。(圖/資料照)
黃子佼的經紀公司今(4)日下午發表律師聲明。聲明中提及,檢方查看搜扣之硬碟,最後認定其中7部影片有未成年少女裸露之內容,因該等影片是2024年國家課予刑事處罰「前」早已下載,然持有行為持續至2024年,檢察官曉諭縱黃子佼先生不知法令修改,仍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1項之罪,黃子佼先生才接受緩起訴處分。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