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南投報導
▲少女離奇失蹤35年,父母從年輕找到年邁,忍痛向法院申請宣告愛女死亡。(示意圖/資料照)
南投草屯一名15歲簡姓少女放學後失蹤,35年前從就讀國中下課時失蹤,父母遍尋不著,每有無名屍就心痛一次,前年再次採集DNA比對全台無名屍資料庫仍未果,去年忍痛接受事實向南投地院聲請死亡宣告獲法官裁准。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起失蹤案件發生在1988年9月,至今已35年,當時該名少女就讀國三,年僅15歲的她中午放學後失蹤,事發前她告訴父母要去草屯碧山巖附近的寺廟玩,卻失去音訊,其親友在當地找了數個月都找不到人,猶如人間蒸發。
少女父母當年為了找尋女兒下落,辭去工作,整整兩年在全台各地找尋女兒的蛛絲馬跡。警方一發現有女性無名屍就通知父母前往認屍,只是這麼多年來,仍未找到女兒。如今事情過了35年,找女兒的父母已年邁,加上前年警政署將全台無名屍DNA建檔,仍未比對到女兒,只好忍痛接受事實。
失蹤女國中生的父母委由兒子向南投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宣告其胞姊死亡。由於,失蹤人失蹤滿7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宣告;而簡姓女子生死不明也已逾法定的7年時間,南投地方地院法官綜合相關事證及資料,近日裁定准予簡女的死亡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