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女子婚後屢遭受婆婆與先生言語霸凌,提離婚訴訟勝訴,男方不惜買預售屋想爭取長的孫撫養權,最後法官仍將主要照顧者判給媽媽。(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一對情侶交往5年後奉子成婚,婚後女方與公婆住在一起,發現婆婆為人強勢,先生對媽媽言聽計從,如同「媽寶」,母子甚至聯手對女方進行言語暴力。小孩出生約5個月,女方受不了壓力索性帶孩子回娘家,並提起離婚訴訟,男方駁斥指控,甚至買了預售屋展現決心爭奪撫養權,雙方在法庭針鋒相對,法官經過調查,最後將小孩的主要照顧者判給媽媽。
法院受理女方提出的離婚訴請,委由家事調查官到雙方家調查,調查官發現,婆婆在家中頗為強勢,大多負面描述媳婦,先生未從中積極解決不對等的婆媳關係。婆媳之間發生的衝突,先生在法庭推說「一切情節都是太太自己掰,她就是只想回娘家住」,法官判准離婚。
家事調查官也做成應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孩子,但建議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以符合小孩利益。男方家為爭取家族長孫主要撫養權,先生不但換到薪水更優渥、離家更近的科技公司上班,也買全新預售屋,展示安置孩子的決心,男方家人更去參加4次親職教育。
不過女方表示,孩子出生後都是由她照顧,因為受不了婆婆的言語霸凌才帶著孩子回娘家休養,想要獲得短暫的喘息空間,沒想到男方卻傳LINE訊息說「我們一刀兩斷」、「雙方戶政事務所見面」等語威脅她回夫家,她一度回到夫家,先生卻以暴力威脅,她擔心孩子的安危再度回到娘家,沒想到先生卻傳訊表示「我不會探視,好好照顧我們陳家的長孫,17年長長久久」。
對此,男方辯稱是吵架時的氣話,他非常在乎小孩,對於家事調查官建議由媽媽擔任主要照顧者相當不以為然,他表示多次前往太太娘家探視,卻被女方拒絕,指責太太把孩子先抱回娘家,再拒絕夫家的探視,親子權是雙方共有,哪有「先搶先贏」的道理。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承審法官表示,夫妻發生爭吵,太太帶著襁褓幼兒回娘家,並無違反常理,另外,先生在太太回娘家後還傳簡訊「我願意放棄一切,監護、扶養、探視,如果妳OK,我們戶政所見」,可見得夫家對於太太把孩子帶回娘家,並沒有意見。最後法官判定孩子由父母雙方共同監護,但媽媽是主要照顧者,爸爸每月要付9000元的撫養費,爸爸也有合法的探視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