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強震後搜救、重建工作持續不間斷。(圖/翻攝畫面)
花蓮7.2強震後續搜救、重建工作仍在繼續,不少民眾遭受生命、財產極大威脅與損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表示,為體恤轄區受災戶,依法務部長蔡清祥指示,即日起,針對受災地區義務人,至4月底前,將採行各項寬緩執行措施。
花蓮分署表示,行政院已將花蓮縣境公告為震災災區範圍,自4月3日起生效,因此,分署針對花蓮地區的義務人,除有特殊情事需立即執行外,至4月底前,全面暫緩執行,包括傳繳、扣押命令、現場執行、現場查封等各項強制執行措施。
另如有義務人因災情造成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欠款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戶籍資料、租賃契約書、媒體報導等,或災損狀況照片,申請分期繳納,分署將秉持從寬、從速、從簡原則受理。
如已辦理分期繳納的受災義務人,也可以檢具證明文件或照片,申請延長分期繳納期數。如災區義務人已收到分署的傳繳通知或執行命令,亦可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照片聯繫分署承辦人,或利用分署官方網站首頁的「線上申請」專區,申請分期繳納或改期報到。
★花蓮分署「線上申請」專區網址:https://gov.tw/k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