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江文賢、張哲豪/新北報導
嫌犯當街逃逸,甚至對員警開槍,跑了將近6公里,這段期間,追捕的員警卻沒開槍制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為行經路段不只有捷運站,還有學校,人潮太多擔心傷及無辜,員警才會有槍沒用,改用增加支援警力的方式圍捕逮人。但近期警方開槍的判決,屢次引發爭議,反而成為員警保護人民時的絆腳石。
▲嫌犯很囂張,對警方亮槍還開槍。
徐姓嫌犯大叫:「你這樣子我沒辦法動,我的腳好痛。」徐姓嫌犯頭包著紗布被帶回派出所,卻還裝模作樣,只是因為行車糾紛,當街上演追逐戰,不只囂張撞警察,甚至亮槍又開槍。時間回到下午1點多,當時6台警車追著開白車的徐姓嫌犯,雙方一路從板橋和土城交界處,延著裕民路,再轉學府路和明德路,接著衝上金城路,嫌犯撞倒一名員警後,繼續狂飆還開了一槍,最後才在路口自撞,跑了將近6公里。
▲嫌犯逃跑路線的人潮過多,所以警方都不敢開槍。
嫌犯撞車停下來,員警雖然舉著槍,但一路上卻連一槍都沒開,因為看看路線上,不只經過新北高工,還有捷運土城站和中正國中,人潮非常多,廣福派出所副所長謝英山表示:「在期間其實有很多種情形可以把他追下來,可是路上人車實在太多了,我們怕危及其他民眾安全,我們找了最適當的時機,才想辦法把車攔下來。」
▲最後改用支援警力的方式圍捕逮人。
就怕開槍會傷到無辜民眾,警方選擇加派警力,用圍堵的方式 ,將傷害降到最低,只是嫌犯跑了這麼遠,警方卻一槍都沒開,太多抓壞人反而先被判刑的例子,或許也影響了員警執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