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高雄30歲的年輕媽媽小美(化名)拿鐵鍊綁在女兒脖子。(示意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高雄30歲的年輕媽媽小美(化名)為外出工作,無力看顧家中年僅7歲的女兒,為防止人跑搗蛋出,竟拿鐵鍊綁在女兒脖子鍊在廁所。此事曝光後,小美一審遭判3個月徒刑,她積極彌補還提起上訴,才獲判緩刑。
2022年10月15日,小美為了外出工作,無人能看顧年僅7歲的女兒,又擔心女兒會跑去超商偷東西或到社區管理室搗蛋,竟突發奇想拿鐵鍊綁在女兒脖子,然後鎖在浴室淋浴間門上方橫桿,藉此限制行動。
小美出門沒多久,女兒就因為脖子被鐵鍊綁住,爬上對外窗呼救,保全見狀隨即報警,並請鎖匠開門,此事才因此曝光。
地院一審認為,小美不尊重幼童身體及意思決定自由,還造成女兒身心靈受害,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處3個月有期徒刑。
事後小美不服提起上訴,並向法院承諾會給女兒好的生活,也積極配合處遇計畫與接受社會局親職教育,同時也積極陪伴、聆聽女童生活;更對過去所犯的錯感到歉疚,請求緩刑,也盼家庭團聚。
高雄高分院審酌,雖小美過去曾約束及責打女童,但犯後都能坦承犯錯,也積極配合與改變,參酌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陳述,認為她已獲得教訓與警惕,也無再犯之虞,改判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