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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運新埔站偷拍國中女裙底風光 高中男被逮稱:打完手槍刪了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小雞(紅框)從容的離開捷運站。(圖/翻攝畫面)

▲小雞(紅框)從容的離開捷運站。(圖/翻攝畫面)

家住新北市板橋區的1名高三男學生(17歲),日前搭乘捷運從新埔站出站時,發現1名可愛的國一女學生(13歲),因為好奇心驅使,尾隨該名國一女搭乘手扶梯時,拿出手機偷拍其裙底風光,但因動作太大被發現,國一女下的飛奔返家跟母親哭訴,其母找了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求助,林國春協助向轄區警方保案,警方透過周遭相關監視器,上週五持新北地院搜索票,前往高三男家中逮人,高三男辯稱,偷拍的裙底風光在回家後,到廁所看著打完手槍就刪了。

小雞被警方查扣的手機沒有任何偷拍影像。(圖/翻攝畫面)

▲小雞被警方查扣的手機沒有任何偷拍影像。(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目前就讀高三的小雞(暱稱)因為青春期對女性出於好奇,日前在捷運新埔站下車後,發現1名穿學生裙的可愛國一女學生,出於好奇加上偷看A片的錯誤的資訊,於是尾隨該名國一女,趁其搭乘手扶梯要出站時,拿出手機偷拍該名國中女的裙底風光,但因為小雞拍的渾然忘我,被該名國中女發現。

國中女發現被偷拍後,嚇的飛奔返家跟母親哭訴,母女倆一時不知所措,只好找轄區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求助,林國春得知,立即協助這對母女向海山警分局文聖派出所報案。

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遭相關監視器,掌握高三男小雞身分後,向新北地院申請搜索票,前往高三男小雞家搜索,小雞當場坦承犯行,並解釋是出於好奇心才偷拍裙底,偷拍的裙底風光在回家後,到廁所看著打完手槍就刪了,因此手機裡面沒有保存任何影像或照片。詢後小雞被警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妨害性隱私及不實性影像罪嫌移請新北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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