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台南一名詹姓女子開代書事務所,竟發現老公與女員工有一腿。(示意圖/資料照)
台南一名詹姓女子開代書事務所,而她發現老公跟陳姓女員工有一腿,多次相約到汽旅開房間,而詹女要小三簽切結書,如果違反約定,要賠償400萬,但2人還是藕斷絲連,詹女怒告陳女,最後法院判賠400萬。
判決書指出,薛男跟詹女結婚30年,陳女在詹女開的代書事務所任職,明知薛男的人夫身分,還跟他逾越一般男女社交感情分際,履履進出汽車旅館,侵害詹女配偶權,而陳女在2020年7月簽切結書,表達抱歉及悔過之意,承諾絕不再犯,如果再有往來願意賠400萬。
據悉,雙方本來調解成立,但2021年3月,陳女又被發現跟薛男去了3次汽車旅館,陳女說,她跟薛男去台南市的汽旅3次,違反了當初詹女撤告要她做的承諾,日後保證不會再聯絡,「本人虛心接受並願意賠償新台幣400萬元整,恐口無憑,特立此切結書。」
陳女辯稱,是薛男主動打給她,她都沒聯絡薛男,看到手機的未顯示號碼來電,接起來才知道是薛男,她馬上掛斷,希望法院將違約金減到20萬元。
法院認為,從2份切結書內容可見,陳女承認跟薛男開房間,也願意賠400萬,所以詹女索賠400萬有理由,應予准許,判陳女要賠償40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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