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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男戀情史!妻帶男同事回家過夜 意外揭露士官夫性癖

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海軍士官妻子帶男同事回家過夜遭判賠2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海軍士官妻子帶男同事回家過夜遭判賠25萬元。(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高雄市1名海軍士官阿豪(化名),先前與妻子小萱(化名)結婚1年多,對方竟趁他不在家時,帶男同事回住家過夜,2人還大聊鹹濕話題,內容提及「第一次濕成這樣」、「我要讓你累死,撐那麼久死不射」等字句,阿豪氣炸離婚並提告;小萱辯稱,丈夫婚前曾與男性友人上床,令她難以釋懷,她才找人營造出軌假象,逼迫丈夫離婚,高雄地院判小萱及其小王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主張,他與妻子結婚1年多,兩人育有1名子女;去年6月13日,妻子帶著男同事回家過夜,完事後互傳訊息大聊鹹濕話題,內容提及「你很色」、「我有想過我們在後面放鞋子的地方發生關係」、「我有嚇到,第一次濕成這樣」、「再怎麼濕,也沒昨天濕」、「我要讓你累死,撐那麼久死不射」等內容。

阿豪還說,他發現後質問2人,小王坦承與妻子發生性行為,妻子則不想辯解,亦無心挽回婚姻,雙方在去年6月20日離婚,他決定對前妻及小王提告求償200萬元。

小萱則辯稱,丈夫與罹患愛滋病的男性友人曾有逾越一般同儕之交往關係,導致有染病風險,礙於當時她已經懷孕,才決定與丈夫結婚,但她始終耿耿於懷,遂與男同事商討對策,由男方先傳曖昧訊息給她,製造她出軌的假象,讓丈夫同意離婚,人妻坦承男同事確實在她家過夜,但兩人並未發生性行為。

阿豪則表示,他在婚前已向妻子坦白,婚後始終保持忠誠,亦曾到醫院檢驗過,確定未感染愛滋病,雙方育有1名子女,妻子卻說自己介懷此事,說法前後矛盾,亦非對婚姻不忠的理由。

法官勘驗小萱與男同事對話紀錄,認定2人有不正常男女交往關係,因此判曉萱及男同事應連帶賠償2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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