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目前至少16名律師涉案,其中6人收押。(圖/資料畫面)
檢調偵辦律師鄭鴻威與詐騙集團勾結、洩密案,18日發動第4波搜索傳喚行動,傳喚10名律師到案,訊後其中2人獲無保請回、限制住居,其餘人分別被以20萬元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全案至今至少16名律師、助理涉案被收押或交保。
檢調追查,2023年8月、9月間,原本便接受詐騙集團委任的律師鄭鴻威,牽線來自不同律師事務所的學弟、學妹們,協助詐騙集團車手等成員處理官司事務。並涉嫌利用陪同車手應訊、以律師身分聲請閱卷等機會,將偵訊及筆錄內容等,透過Telegrame回傳給詐騙集團主嫌等人,以利脫罪。
2月2日,檢調發動首波搜索傳喚行動,鄭鴻威與2名學妹楊雅涵、李明潔被收押禁見。律師朱一品原本獲請回,檢調發現新事證後再度傳喚,訊後聲押獲准。3月14日第2波搜索傳喚行動,律師黃耕鴻、鄭鴻威的助理林佳毅2人收押禁見。
檢調另發現已經在押的鄭鴻威,涉嫌利用可以寄信給委任律師的機會,將Telegram的帳號、密碼記給律師劉育年,由劉育年轉知給鄭鴻威的家人,帳號內的相關訊息,因此再傳到林佳毅手上,使林佳毅得以繼續和其他律師、客戶聯繫。檢調因此發動第3波搜索行動,傳喚劉育年。
劉育年部分,北檢日前偵結,依非公務員洩密瀆職罪起訴。18日,檢調第4波搜索傳喚行動,台北市調查處兵分21路,北、中、南方多地同步搜索,傳喚10名律師到案,訊後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至19日凌晨,10人中有2人獲限制住居、無保請回,其餘8人,各被以20萬元至8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