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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房東超收電費!內政部修「租屋定型化契約」擬5月上路

記者王培驊、李文勝/台北報導

為了防止房東超收電費,內政部公告,目前已經預告修正租屋定型化契約,明定每度電價不得超過當期電費單的每度平均電價,房東每期收取的電費總金額也不得超過電費單總額,預告20天後,會報行政院核定,核定完成,預估最快5月會正式上路。

天氣炎熱,不開冷氣難入睡。夏季用電量高,不少租屋族面對房東每度5元以上的電費有苦難言,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目前已經預告修正租屋定型化契約,防止房東超收電費。

內政部長林右昌:「約定以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價,應不得超過該租賃標的的電費單當期每度的平均電價。」

內政部修訂租屋定型化契約有2大面向,以用電度數計費的租客,每度電價不得超過租賃標的當期的每度平均電價;如果不是以用電度數計費者,房東收取的每期電費總金額,也不能超過電費單每期的電費總額。

舉例來說,若用電量為565度,應繳總金額1113元,每度平均電價約1.96元,房東和租客簽訂的合約內,每度電費就不能超過2元。

租屋民眾:「因為其實根本沒有到每度5塊啊,但是房東都收5塊,電費差很多欸。」

租屋民眾:「照理來講應該是要按照台電的計費標準,不會是說房東那邊還有另外的收費標準,實際上就是進到房東的口袋裡面。」

另外如果公共設施電費沒有分攤併入租賃標的電費內,也不得額外收取。為了防止電費超收,房東也要提供租客隨時都能查詢電費資訊。

律師柯林宏:「如果我現在跟你簽的合約裡面,沒有講到電費這件事情,然後就是口頭說了算,這樣子的話,我是可以跟消保機關去申訴,房東還是不改善的話,那不好意思,就要開始來開罰了。」

目前內政部已經上網預告草案,預告期為20天,完成後會報行政院核定。內政部則表示,新制最快有望在5月正式上路,希望杜絕電費超收問題。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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