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南投報導
▲黑狗衝上馬路害騎士摔斷手,飼主涉過失傷害被判50天拘役。(示意圖非當事犬隻/資料照)
南投一名53歲王姓男子,在住處飼養一隻黑狗,卻沒有依規定以鍊繩牽引、隨意放養,結果黑狗突然衝出馬路,造成路過的洪姓騎士閃避不及碰撞摔車,左手臂骨折、手腳擦挫傷。而在警方到場時,王男第一時間表明自己是飼主願意負責,但後續雙方因賠償金額談不攏,騎士一撞告上法院,法官考量王男符合自首要件,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王男身為黑狗飼主,卻未採取足以管束犬隻的適當防護措施,而王男的不作為導致後續黑狗衝上馬路引發車禍,造成騎士骨折受傷,兩者有相當的因果關係,因此認定王男涉犯過失傷害罪。
由於雙方事後對於賠償金額沒有共識,至今仍未達成和解,王男至今仍未賠償騎士損害,但法院考量車禍發生後,王男在第一時間就主動向警員坦承自己是飼主,願意接受裁判,行為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依照刑法第62條前段規定,減輕其刑,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換算金額為5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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