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前高鐵董事長殷琪。(圖/記者陳韋帆攝影)
前高鐵董事長殷琪自海外購買可舒緩狗情緒的商品,含有第二級毒品大麻成分,遭調查局送辦。士檢認為殷琪不知情,去年處分不起訴並依職權聲請再議。高檢署今年3月駁回再議。此案引發關注、討論,林智群律師揭不起述原因。
林智群律師分析,殷琪被不起訴,有幾個原因:
1.因為她的說法(買藥品給狗吃)跟她提的證據(曾經被狗咬過)相符。
2.她是知名董事長,沒前科,這個也是檢察官會考慮的點(沒毒品記錄,應該不會去故意運毒),且她不缺錢。
3.她是用本名收貨(一般運毒都會租信箱,或用代號/假名)。
林智群律師直言,不管大家怎麼看,沒前科+身分地位,確實可以在地檢署或法院獲得一些禮遇。不過那個禮遇還是建立在「你提供的說法」跟「你提供的證據」相符,有一定可信度的前提下。如果說法前後矛盾,證據沒辦法支持,董事長身分+知名人士,也不是金鐘罩。
林智群律師還表示,最後要提醒的是,網購真的要注意,特別是跨國網購藥品,你沒注意到那個成分(一般人根本有看沒有懂),就是會中招。運毒跟販毒是一樣重的罪,二級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級7年以上有期徒刑;現在毒品相關刑度都提高了,要爭取減刑緩刑真的很難,不是開玩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