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下湖營區服役的蔡姓職業軍人行竊,遭判刑30日可易科罰金。(圖/翻攝自GoogleMap)
曾在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下湖營區服役的蔡姓職業軍人,疑積欠數10萬元的卡債無力償還,2022年8月某日偷走同寢室同袍皮夾現金1萬2500元,桃園地檢署依「竊盜罪」聲請簡易判決,桃園地院審理後變更起訴法條,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的在營區犯竊盜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蔡男2015年9月入伍,因無力償還鉅額債款,2022年8月18日趁寢室同袍不注意,偷走對方放在皮夾內的1萬2,500元現金,得手後旋即離去。
事情曝光後,蔡男也在2022年11月17日退伍,桃園地檢署偵辦後,依《竊盜罪》將蔡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但法院審理時,認為蔡男犯罪時仍具有軍人身份,適用陸海空軍刑法,因此變更起訴法條。
法官審酌,蔡男任意於營區內竊取被害同袍所有的財物,可見蔡男法治觀念薄弱,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觀念,雖然犯後坦承犯行,但仍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其所受損害的犯後態度,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