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新北人夫發現養了10年的小兒子並非親生。(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exels)
新北市1名人夫阿豪(化名),平時從事夜班保全工作,白天又兼差當外送員,辛苦扶養3名子女,沒想到小兒子居然不是親生的,生父則是另名外送員,小兒子早就喊他乾爹,讓阿豪備受打擊,憤而一狀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判小王侵害配偶權,必須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阿豪指控,他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原本生活十分美滿,但從2014年起,妻子不願再與他同房,2021年間,雙方大吵一架後,妻子竟說10歲的小兒子不是親生的,還代兒子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經DNA鑑定後發現,小兒子生父竟是妻子的男性友人,妻子立刻將此事告訴他的父母,導致他名譽受損,遂對小王提告求償100萬元。
小王辯稱,他認識阿豪妻子時,並不知道對方已婚,阿豪知道他們姦情已有2年之久,亦清楚小兒子並非自己親生,顯然已超過請求賠償時效,更何況他有父母及3名子女必須扶養,阿豪求償金額過高。
小兒子證稱,他就讀幼稚園大班時,母親曾說阿豪不是他的親生父親,亦提及生父身分,當時全家都在場,每個人都有聽到;女兒則表示,弟弟出生後喊父親為「老爸」,面對母親友人則喊「乾爹」,雖然她有聽到母親提及弟弟不是父親的小孩,但母親並未提到生父身分。
法官認為,小王明知阿豪存在,仍與對方妻子往來密切,阿豪雖知小兒子並非親生,卻不知道小孩生父身分,直到前年血緣鑑定報告出爐後,阿豪始知生父是妻子友人,並未超過求償時效,審酌阿豪為夜班保全又兼職外送,每月薪資約4萬元,財產總額約27萬元,小王為外送員,財產總額為1067萬,因此判他必須賠償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