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台北市議員林杏兒被確認當選有效。(圖/翻攝自臉書)
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為讓台北市議員候選人林杏兒當選,被控以現金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士林地檢署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一審敗訴後,士檢再提上訴,卻因書記官收文疏失,導致逾期上訴,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確定。士檢提報懲處,高檢署同意予該名書記官記過1次。
蕭景田等人被控於2022年九合一大選期間,為使林杏兒當選,涉嫌向多名里長及里長候選人賄選。士檢於2022年12月30日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向士林地方法院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士院審理後駁回。
檢察官上訴二審。不過高等法院審理後發現,檢察官上訴時間,已經超過期限1天,因此日前以程序為由駁回上訴,全案確定,林杏兒確定「當選有效」。
高檢署調查,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的一審判決書,去年7月18日由士檢收判,因承辦收文的書記官遲至7月20日才蓋上收文章。導致檢察官誤認該案上訴期限至8月9日屆滿,但確切上訴期限為8月7日,認定該名書記官收發過程有疏失。
事發後士檢已把該名書記官調離職務,並依照相關規定提報懲處,高檢署審查後同意予以記過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