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蕭祈宏被控違反公務人員「旋轉門條款」擔任企業顧問,而該公司又因涉嫌提供詐騙集團人頭門號被檢調偵辦。(圖/翻攝畫面)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前委員蕭祈宏,被控離任後擔任「二五電訊公司」當顧問,違反公務員離職3年後,不得擔任離職5年內與職務有直接相關的營利事業顧問,並以其豐厚的人脈,使該家公司通過NCC相關行政稽查業務等。雲林檢調2023年偵辦一起詐騙案,追查人頭手機門號卡時發現,日前依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蕭祈宏起訴。全案蕭祈宏的律師聲請移轉管轄至台北地方法院,雲林地方法院因此裁定移轉,台北地院也將依規定分案。
2023年6月間,雲林檢調偵辦一起詐騙車手案,追查人頭手機門號卡時,發現包括二五電訊公司等3家公司,涉嫌製作、販售違法人頭網卡供詐騙集團使用,發動搜索傳喚,共扣得人頭網卡2萬7000多張、現金900萬餘元。另3家公司自2021年起開始非法銷售,不法獲利共6億3000萬餘元,營業所得稅逃漏稅3000萬餘元。
雲林地檢署2023年底起訴業者等共22人,進一步追查發現,竟然於2020年8月1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退職後,違反公務人員「旋轉門條款」,於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業務相關的企業顧問,卻仍於2023年6月起,擔任二五電訊公司的顧問,每月薪資5萬元。
也因為蕭祈宏曾任NCC委員,長期在電信業累積不少人脈,協助二五電訊處理相關業務,包括與NCC、中華電信等單位接洽,給予提供給NCC文件的建議,使得二五電訊得順利通過NCC相關行政稽查,雲林地檢署因此依公務員法起訴蕭祈宏。
案件進入雲林地方法院審理,蕭祈宏的委任律師申請移轉管轄。雲林地院認為,雖然起訴時,蕭祈宏住在士林地方法院轄區,但犯罪地在台北地院轄區,因此裁定移轉北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