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游盈隆認為,總統發表國情演說後接受立委詢答,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圖/資料照)
立法院昨日召開黨團協商討論「邀請準總統賴清德國情報告」,歷經約200分鐘討論,朝野只對「發言時間6分鐘,政黨代表比例為國民黨團9位、民進黨團9位、民眾黨團2位,並照民眾黨、民進黨、國民黨順序發言」達成初步共識,至於何時邀請、形式採「即問即答」、「統問統答」或「綜合答覆」,將在本周四(16日)下午再議。台灣民意基金會董事長游盈隆認為,接受立委詢答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本人期期以為不可。
游盈隆指出,立法院最近天天鬧翻天,昨天政黨協商主要是研商「賴總統赴立院做國情報告」,至於讓民進黨頭痛的「花東快與環島高鐵特別條例」則延到後天討論。立法院此時此刻急於研議有關「總統赴立院報告」相關事宜,當然是在野黨有意給新總統一個下馬威,但這也是台灣破天荒第一次,新總統很可能在近期受邀去國會做國情報告,牽涉整體憲政體制運作、政黨角力與憲政慣例的建立,值得一評。
游盈隆提及,2005年修憲,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三款「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提供了一個法源,一個依據,提供總統與全體立法委員面對面的互動機會。台灣目前雖然是類似法國的「半總統制」(Semi-presidentialism),也如美國一樣強調「權力分立與制衡」,體制上具「二元民主正當性」,但從近期國民黨立委如傅崐萁等人口中講起來,好像只有立法院才真正代表民意,痛批「這無疑是錯誤的理解與認知,如果根據這種錯誤的理解與認知問政,未來問題將層出不窮。」
游盈隆說,昨天立法院政黨協商,就總統赴立院做國情報告一事,似乎獲得了一些模糊的決議。不論那些決議是什麼,有幾點是需要釐清的:首先,新總統有必要上任後,立刻去立法院做國情報告嗎?他認為,於情於理於法,都看不出有這種必要。第二,新總統究竟何時去立院發表國情演說較適當?他說,至少上任後三個月,之後每年一次,大約四月發表國情咨文,比較妥當。
游盈隆指出,第三,關於總統發表國情演說後,應否接受立委詢答?韓國瑜院長裁示一個初步意見「總統國情報告後,由立院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每人6分鐘,發言人數依政黨比例,國民黨9人,民進黨9人,民眾黨2人,順序為民眾黨,國民黨,民進黨」,光各黨代表發言時間加起來就兩小時。
因此,游盈隆表示,這樣的安排形同立法院將「公審賴清德總統」,本人期期以為不可。就算是賴總統本人,基於不明的理由,願接受這種屈辱的安排,有識之士也應群起反對,站出來大聲說「不」,因為這將徹底顛覆當前憲政體制的基本理念、制度與價值;同時,也絕非2005年修憲的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