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男打281通110報案電話,被依社維法送辦罰1萬。(示意圖/非當事員警/資料照)
台中一名林姓男子,之前酒駕遭警方送辦後,疑因此心生不滿,竟狂打110報案電話騷擾取締他的員警,去年共打了281次,遭警方訓誡,並開立勸導告誡通知單。結果今年3月初,林男喝醉後又故態復萌,狂打13次報案電話騷擾員警,由於林男屢勸不聽,最後被警方依照違反社維法函送,遭裁罰1萬元。
據了解,該名林姓男子曾在和平區遭環山派出所員警取締酒駕,林男疑似因此懷恨在心,在2023年間狂打281次110報案電話,指名要找該名員警報案,以「警察收黑錢賄賂」、「梨山有很多逃逸的移工」等理由騷擾員警,直到2023年9月,遭警方訓誡,並開立勸導告誡通知單才消停。
事後,該名員警從環山派出所調往勝光派出所,結果今年3月4日深夜,林男酒後又發作,狂打13次報案電話到勝光派出所騷擾員警,說「又有失聯的外籍移工出沒」,但員警到場時,林男卻不願出門,還在屋內嗆警方「跟你們警察講也沒用啦,你們都會去通風報信」。
一連串脫序行徑讓警方忍無可忍,決定依社維法第85條函送林男。「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依法可處拘留或1萬2000元以下罰鍰。豐原簡易庭審理後,認為林男無故撥打110屬實,經警方開立勸導告誡單無效,因此裁罰林男1萬元,可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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