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蔡姓男子原在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營部服役,但因欠債,接連偷走同袍現金。(示意圖/記者陳弘逸攝影)
26歲蔡姓男子原在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營部服役,但服役期間因欠債,卻把腦筋動到同袍身上,他先是偷走同袍1.25萬現金被逮,未料審理期間,仍賊性不改,偷走室友提款卡盜領2.5萬元,同樣被抓包;蔡男涉犯兩案,分別由地院判刑。
判決指出,蔡男服役期間,因積欠債務,2022年8月18日,潛入海軍陸戰隊陸戰六六旅營部連2樓3號寢室內,偷走同袍1萬2500元現金後逃離,事後由桃園憲兵隊移送偵辦。
未料,才因偷竊被逮,蔡男仍賊性不改,同年10月6日,偷走軍中同袍室友的提款卡,之後跑到超商盜領2萬5000元,隨後就花費一空,事後室友發現,報案才發現,竊嫌竟然是與他朝夕相處的室友,隨即報警提告。
兩件案件,蔡男都坦承犯行,被檢方分別起訴,並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前案,桃園地方法院依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之在營區犯竊盜罪,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追徵未扣案的1萬2500元現金。
後案地院則依竊盜罪,處拘役20日;又犯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財物罪,處拘役40天,應執行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