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何姓男子偷了機車掛勾上的鹹酥雞,沒想到最後得花1120元。(示意圖/資料照片)
台南市一名王姓男子今年1月買了一包鹹酥雞,準備返家大快朵頤,豈料,一個不留神竟然整包失蹤;王男生氣之餘,到警局報案揪出「鹹酥雞賊」,何男落網後坦承犯行,被依竊盜罪移送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判罰邱男1000元,由於鹹酥雞已經全數吞下肚,還需追徵12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邱男於今年1月6日,竊取王男機車掛勾上的鹹酥雞後,隨即騎機車離開;王男轉頭發現,鹹酥雞不見了,宵夜沒得吃了,氣得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逮人,邱男到案後坦承不諱,但鹹酥雞已經全部都被吃光。
檢方偵結依竊盜罪起訴邱男,台南地院審理後,判罰邱男100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未扣案之犯罪所得價值新台幣120元鹹酥雞壹包沒收之,需追徵其價額。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