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男子和未成年的「繼姪女」發生性行為。(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桃園市男子阿偉(化名)2022年戀上同住的未滿16歲的繼姪女小美(化名),兩人進而發展成情侶關係,至少發生過20次性行為,最後被家人發現報警;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偉坦承犯行不諱,依對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性交,共20罪,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阿偉的哥哥再婚,於是小美和媽媽一起搬進新爸爸家裡,與叔叔阿偉同住在一個屋簷下,20多歲的阿偉和不滿16歲的小美日久生情,談起了叔姪戀,2人經常在阿偉的租屋或是小美姊姊的住處,趁無人之際發生親密關係,最後小美的媽媽發現女兒談戀愛的對象竟是自己的小叔,憤而報警提告。
法官調查,自2022年7月起至隔年某月之間,兩人至少發生20次性行為,阿偉對自己的行為坦承不諱,檢方偵結依妨害性自罪嫌將男子起訴。
法官查出,阿偉先後於平鎮租屋處、少女住處對被害少女發生性行為合計20次,應予以分論併罰;法官審酌,阿偉明知小美是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少女,思想還不夠成熟,卻仍與小美發生性行為,各處有期徒刑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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