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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小黃半路跳車!酒空女躺車道被輾斃 運匠.後車駕駛被依過失致死判刑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台中張姓女子喝醉搭車遭輾斃,運匠、後車司機被判刑。(圖/資料照)

▲台中張姓女子喝醉搭車遭輾斃,運匠、後車司機被判刑。(圖/資料照)

台中一名張姓女子和女性友人到燒烤店聚餐飲酒,結束後搭乘一名葉姓司機駕駛的白牌車回家,期間張女與朋友起口角,情緒激動下竟跳車,躺在外側車道。司機見狀嚇得立刻迴轉,逆向停在內側車道報警處理,結果後方一名郭姓男子開車經過時,為了閃避白牌車而切換車道,不慎輾斃躺在外車道的張女。法院審理後認為,葉姓司機及郭男涉犯過失致死罪,雖未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因兩人均符合自首條件,且犯後態度尚可,各別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據判決書內容指出,車禍發生於2023年2月5日凌晨1時許,當時張女與李姓女友人在燒烤店結束聚餐後,搭乘葉姓司機駕駛的白牌車回家,期間兩女因故不斷爭吵,就在車輛行駛至中山路三段時,張女突然跳車,並走到外側車道躺下。

當時葉姓司機因過度緊張,直接在路口迴轉後,逆向停在中山路三段的內側車道,並開啟雙黃燈警示,卻沒有擺設警示標誌警戒,而是在車內打電話報警,導致後方開車路過的郭姓男子,為了閃避白牌車,往外切換車道,不慎輾斃張女。

案發後,兩人都留在現場向員警自首,訊後被依過失致死罪移送偵辦。法院審理認為,葉男於車道逆向停車,也未擺設警示標誌提醒來車注意,且車燈照射後方來車影響視線;郭男則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採取安全措施造成張女死亡。雖然兩人並未與張女家屬達成和解,但符合自首條件,考量兩人犯後態度及家庭背景狀況,各別判處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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