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寵物餐廳店內販售罐頭飼料,供民眾購買餵食店內貓咪進行互動。(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民眾通報,板橋某寵物餐廳私自繁殖貓咪及不當飼養,動保員發現店家未申請動物展演,卻利用貓咪與客人互動營業,且販售不明分包裝飼料以及未施打狂犬病疫苗等,將依法裁罰業者11萬元。業者受調查時,也承認有2隻貓咪在飼養期間因病死亡。
動保處指出,民眾檢舉板橋某寵物餐廳業者虐貓,只讓貓咪洗冷水澡,洗完後在冷氣房或陰涼處自然乾,不讓員工用吹風機幫貓吹乾。貓咪洗完澡使用精油塗抹身體,造成貓隻皮膚大範圍灼傷,毛脫落、皮膚紅腫。
民眾還說,寵物餐廳業者從貓舍接來的幼貓,才一個月大就讓牠待在店內跟其他成貓相處,讓客人玩,沒有隔離也沒顧慮到幼貓是否容易得到傳染病、細菌,質疑店內貓咪生病不吃喝,因而導致死亡。
▲新北動保處前往店家稽查。(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表示,經查店家飼養7隻貓,已全數絕育,但無施打狂犬病疫苗紀錄,已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另店家販售逗貓棒、飼料等,供民眾餵食貓咪,未申請動物展演卻利用貓咪與客人互動營業,以及現場販售分裝飼料,分包未標示飼料相關成分資訊,均已違反動保法。
遭控店內貓咪生病未就醫導致死亡部分,業者表示,咖啡廳店內貓咪除有自己飼養也有朋友不想養送過來,貓咪生病都會送動物醫院治療,先前死亡貓咪「咪醬」是前飼主棄養,飼養一個月後不吃不喝,被其他員工帶去送醫治療後死亡。另貓咪「丁丁」被動物醫院診斷為傳染性腹膜炎,不久後死亡。
動保處指出,為確認飼養情形,已要求業者需提供就醫紀錄;另外民眾質疑店家私自繁殖及生病貓咪未就醫這些尚待查證,一旦屬實,將依據動保法再開罰。動保處於15日再次稽查,店家已自上次稽查後歇業,考量店家人力恐有照顧不周情形,經幾番溝通,同意7隻貓咪全數交由動保處開放認養。
動保處呼籲,飼養犬貓每年應定期施打狂犬病疫苗,未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不得從事犬貓繁殖、寄養、買賣等業務;另外以動物招徠生意,進行動物展演行為,依動保法第6條之1應取得動物展演許可證。
此外,販賣飼料應依動保法第22條之5規定標示清楚,不得販賣染有病原微生物、有害寵物健康物質之含量超出安全容許量、逾有效日期、未依規定標示、標示不明或標示不全等之寵物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