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劉男烙人對陌生男子持球棒、皮帶輪番施暴,甚至恫嚇被害人拿出5萬和解。(示意圖,與本案無關/翻攝畫面)
高雄劉姓男子2023年間某日回家發現陳姓女友與一名陌生男子在家,於是找來4名友人對該男施暴,並持刀逼對方下跪求饒,緊接著恫嚇對方拿出5萬和解,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時,被害人對當時參與的謝男、張男撤告,但劉姓、蔡姓等2人依妨害自由罪分判1年7月、拘役50天,另名參與陳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3年6月8日晚間7點多,劉男回到與陳姓女友的同居第,進門就發現一名陌生男子在場,由於劉男日前就懷疑女友身邊有第三者,現在又看到陌生人在場,因此認定對方就是女友的出軌對象;緊接著劉男對該男就是一陣拳打腳踢,甚至砸毀他手機、手筆後,再拿水果刀逼他下跪,並將私刑影片傳到IG限動,剛好又被劉的謝姓、張姓、蔡姓等3名友人發現,隨即跑到劉男住處。
待3人抵達後,劉男持球棒、蔡男持皮帶分別對該被害人施暴,還恫嚇對方要拿5萬元換自由,後來被害人找到友人幫助,付出5萬元後離去,緊接著就向警方報案。
案經高雄地院審理後,劉男等人涉犯的傷害、毀損部分被害人均撤告,施暴的謝男、張男未經言詞辯論盼不受理,陳男部分則在場旁觀,因此判決無罪;只不過劉男、蔡男攜帶刀械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強制罪等,這部分屬公訴罪,由法官繼續審理,劉男過去曾犯詐欺,目前正在緩刑期間,蔡男足無前科,考量到兩人過往紀錄後,劉男判處1年7個月徒刑,蔡男拘役50天,則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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