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彭淇昀報導
在職場上打拼就得繳勞保,退休後才能領到退休金;沒有工作的人,每月固定繳國民年金,退休後也有老年年金可領。除了老年年金,固定繳國民年金還有「4大保障」,包括身障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喪葬給付、生育給付。
▲除了老年年金,固定繳國民年金還有「4大保障」,包括身障年金給付、遺屬年金給付、喪葬給付、生育給付。(示意圖/資料照)
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國民年金保險自97年10月1日實施,提供老年、生育、身心障礙與死亡4類。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時,分別提供老年年金給付、生育給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喪葬給付與遺屬年金給付。
【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
國保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退休時依照則A、B兩式擇優計算發放,如下:
A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加計金額
B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
【國民年金生育給付】
女性被保險人如在國保加保期間分娩或早產,可按當時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2個月生育給付,即39522元(19761元×2)。雙生以上者,則按比例增給。
【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年金】
每滿1年,按月投保金額發給1.3%,若因年資過短,算出來的金額不到最低保障,而且沒有欠繳保費、領取社會福利津貼等情形,就會發給最低保障5437元。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
若在保險期間(65歲前)身故,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領取5個月的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遺屬年金】
根據投保年資計算,每滿1年,按月投保金額發放1.3%。若在領取身心障礙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身故,遺屬年金按原年金金額的一半發給。
遺屬年金也設有最低保障,若計算結果低於最低保障,則發放最低保障4049元。若有2名以上合格遺屬,每多一名遺屬可額外增加25%的年金,最多增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