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秋遠律師
呂麗絲您好,想請教您對女兒繼承遺產的看法。若父母和家裡幾乎都是女兒在照應,那最後女兒和兒子平分家產有不妥嗎?
▲若父母和家裡幾乎都是女兒在照應,那最後女兒和兒子平分家產有不妥嗎?(圖/AI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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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姊妹,我以為你要多拿,想不到你只是想平分,因此看來你是受到委屈了。簡單來說,你的問題應該是:「既然我都這麼辛苦照顧父母與家裡了,我能不能卑微的享有與兒子一起分配遺產的資格?」
我想,你應該不是想要瞭解法律問題,因為依法來說,只要沒有遺囑,每位子女,不分男女,在父母過世時,都可以依法取得一份遺產。因此,這個問題依法沒有任何彈性可言,你當然可以理直氣壯、理所當然的跟兄弟一起平分遺產。
不過,事情不是憨人想得這麼簡單,你應該不是想要瞭解法律上的規定,而是你自己心裡過不去。哪裡過不去?
你應該有兩個點過不去,第一,為什麼女兒得要照顧父母與家裡?第二,為什麼即便這麼做,還是得不到父母與兄弟的認同,讓你笑到最後一秒為止,才發現自己胸口插了一把刀子。
第一點,沒有為什麼,因為你「覺得」自己應該要做。可是這種「覺得」,又讓你「覺得」很不甘願。為什麼爸爸生病,就是我得照顧?其他兄弟就像是死了一樣,只會來病床前指點應該要怎麼做,很快就不見人影。為什麼家裡開銷不夠,爸媽只會跟我要錢,但是哥哥卻可以明目張膽的繼續跟爸媽拿錢?為什麼家裡出事,就是我得要想辦法處理,但是其他兄弟就像沒事一樣?
不為什麼,而且當然不是因為愛,而是自虐。對你而言,你給了自己虛幻的任務,過於在意別人,包括父母的看法,或者是希望他們會認為,沒有你這個家就完了,甚至可能希望透過這些行為可以證明他們是在乎你、愛你的。到最後恨就變成太俗氣的事,你只會從眼裡流下謝謝兩個字。這位姊妹,如果是這樣,從來就不是他們需要你,而是你需要他們,來證明你這個女兒存在的意義,這樣是不是太悲傷了?
正解應該是,你想做就去做,不為什麼,只為了你想做。你可以因為爸爸曾經幫你繳過學費,所以你現在幫他繳掛號費;你可以因為媽媽曾經幫你買衣服,所以你現在幫她換尿布;你可以因為即使他們什麼都沒做,你還是覺得照顧爸媽就是要對號入座。但是,請你不要有對價的想法,因為那只會讓你的心有座灰色的監牢,關著一票黑色念頭在吼叫。
當然,如果你不想做,那也沒什麼不可以。你可以只給基本的扶養費,按照各縣市的最低生活水平支出,平均計算也就幾千元而已,剩下什麼都不管,法律其實也管不著你。你真的不需要有「我不管、誰管」這種想法,因為你不管,自然就會有人管,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不用這麼雞婆,然後再來怨嘆自己,為何要多做這麼多事情。
關於第二點,就比較簡單了。如果掏心掏肺,最後他們還是不願意公平分配,你應該怎麼做?再說一次,法律保障你的基本持份,也就是每位子女都可以擁有平分的權利。他們要你拋棄繼承,你大可拒絕。如果父母在生前就要你拋棄,你就大膽的寫一百份給他們,反正生前拋棄無效,免得他們還要覺得你不孝,生前就把所有財產過戶給兒子。
至於他們死後,那就是你自己的權利,你想拋棄、想留著,都可以。這時候,你應該考慮的不會是錢,而是尊重,尊重自己與他們。哥哥不想給你與爸媽不想給你,是兩件事。如果是哥哥,你當然可以考慮爭取到底,但如果爸媽也希望你不要拿遺產,要不要爭取到底,那就是一口氣,你自己可以考慮要不要放棄法律給你的權利。
遺產這件事,向來都不只是錢而已,可是與誰照顧爸媽,真的無關。這世界上大多數的事情,雖然沒有耕耘就不會有收穫,但肯定不是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穫的。
遺產與感情,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