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宜庭/台北報導
▲對於反質詢定義,吳宗憲說,立法完成後再做詳細解釋。(圖/國民黨提供)
國民黨、民眾黨聯手推出「藐視國會罪」,規範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覆、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針對反質詢的明文定義為何?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回應,在立法完成之後會做詳細解釋,向全國人民做完整交代。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表示,這就好像一個陌生人拿著奇怪的東西說,「這很好吃,你先吞下去,我再告訴你有沒有毒」。
林俊憲表示,當一個陌生人拿著奇怪的東西來跟你說,「這很好吃,你先吞下去,我再告訴你有沒有毒」,請問作為一個正常人會乖乖直接吞下去嗎?知道為什麼擴權法案要黑箱成這樣了吧,因為一解釋就會讓大家知道內容有多離譜,而更離譜的是,連藍白自己都還不知道能離譜到什麼程度。
林俊憲指出,「藐視國會罪」是刑事責任,刑法有個基本原則叫「謙抑性」,公民課本上常見的寫法是「最後手段性」,刑罰應該被視為維持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的最後手段,一切刑度與適用對象,都應該在「必要」與「合理」之「最小範圍」內。因此,有關刑事責任的立法,絕不能以「先立起來放」、「便於執行」的態度進行,因為這等於期待所有利用這條法律的人都是「聖人」,懂得自律與分寸,不會利用這些權力為自己謀私利。
不過,林俊憲說,10個人中有9個可以謹守分際,但若出現一個濫用的人,後果不堪設想,所以刑罰修訂,永遠都要優先考慮可能出現濫用者,以藍白這種硬闖不說明的方式來看,他們正是要被提防的那個人。
▲林俊憲認為,國民黨先立法再定義就好像陌生人拿奇怪的東西說,「這很好吃,你先吞下去,我再告訴你有沒有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