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人妻激戰棒球郎遭法官判賠30萬。(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台南一名已婚郭姓男子透過線上遊戲結識一名人妻,聊一個月就急奔現,男子平常有打棒球習慣,一夜激戰4次的體力讓人妻直喊「有驚艷到」「事後很滿足」,東窗事發後,兩人遭各自配偶告上法院,依侵害配偶權各賠30萬元。還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郭姓男子老婆和人妻在2011年7月~8月之間,6度前往新北、台中、台南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並拍親密裸照,更有許多討論性愛過程的對話紀錄,像是「我原本以為第4發應該是出不來了」、「結果一進去以後,老婆的裡面真的是太舒服了」
不僅如此,對話中人妻疑似將兩人偷吃精彩過程跟他人分享「夏夏問我4次郎是什麼」,兩人還討論「認識不到1個月就上床」、「不到1周就電愛」、「短短兩個月也見了5次面耶」,原配發現後大受打擊,對人妻求償50萬。
開庭時,人妻矢口否認跟郭男有性行為,並稱正嘗試和她丈夫、子女修復感情,努力回歸家庭,加上郭男原配提告資料是搭人妻丈夫的順風車,非自己蒐證,認為求嘗過高。法官檢視證據後認為雙方都侵害彼此配偶權,都要賠30萬。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