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中報導
▲台中市交通大隊自行研發新的警示燈。(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警察局交通大隊,有鑑於車禍發生當下,後車如未注意前方狀況,恐因閃避不及追撞,造成二次交通事故,遂自行研發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並斥資139萬元採購222組,23日陸續分發到各單位,希望提升警員執勤能見度,兼顧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台中市交通大隊表示,這次的警示燈由後勤組研發,再委由廠商製作,每組單價6000多元,還有袋子方便攜帶,一共採購222組,總計139萬多元,今天陸續發放到各個單位,基本上以警車數量換算,按照五比一的比例發放。
台中市交通大隊長劉明興表示,警員處理交通事故及執行路檢、酒駕等勤務,為了讓路人清楚辨識執勤警員位置,突顯警員執勤地點能見度,遂採購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藉以保護市民及執勤警員。
台中市警察局長李文章表示,這次率先全國採購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 警示燈,夜間執勤更加突顯其安全性、便利性、機動性、易於保養維護等特性,後方車輛更能顯著看到前方巡邏車,提升警員夜間執勤能見度,避免遭到車輛衝撞,導致憾事發生。
▲台中市交通大隊自行研發新的警示燈。(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交通大隊自行研發新的警示燈。(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交通大隊自行研發新的警示燈。(圖/翻攝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