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宥勝被控強制猥褻,法院一審宣判。(資料照/記者楊佩琪攝)
藝人宥勝被控對女員工襲胸、強吻,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開庭時,宥勝曾因被指疑似於開庭前,透過他人找上被害人「給資料」,被認為有企圖勾串證人之虞,被以8萬元交保候傳。全案台北地方法院23日一審宣判,判處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2023年6月間,宥勝被爆對公司女員工上下其手之後,陸續有3名女子透過臉書,爆料曾遭宥勝在車上、在家中等處被襲胸、舔耳、熊抱,引發演藝圈震撼。
雖然宥勝有道歉,仍有民眾向台中地檢署告發,全案移轉到台北地檢署偵辦,被害的3名女子皆未提告,不過宥勝到案說明時坦承部分事實。檢方認定,宥勝於2016年間,藉故進入其中1名女子家中,趁其不備,控制住女子行動後,解開女子內衣對女子襲胸、舔耳,因女子反抗才罷手,因此依非告訴乃論的強制猥褻罪將宥勝起訴。
日前開庭,宥勝曾向媒體表示,事件爆發後他原本保持沉默,其實也是為了保護女方,而女方當時沒有提告也沒有對外說過任何一句話,他才決定尊重、不多做解釋。
但其實先前自偵查階段到起訴後開庭,宥勝皆不願親口表明認罪,之後開庭,才又改口認罪,卻又遭被害人委任律師踢爆,宥勝曾透過「中間人」傳話,表示願意「提供相開庭相關資料」,於庭前給被害人當參考,律師認為這根本有教唆串證之虞。
法官認為,宥勝已坦承犯行,依各項事證,足認犯嫌重大,又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之虞。考量被告認罪,業已審結,無羈押之必要,准予8萬元具保,並令不得直接或間接與C女、B女接觸、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