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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調查權強行二讀 綠委轟藍白「偽君子」

記者林嘉倩、徐國衡/台北報導

國會擴權法案爭議延燒,昨(24)日藍白陣營挾人數優勢,讓聽證調查權修法成功二讀,條文當中有諸多爭議,包括調查範圍不需要有明確的違法事由和法院命令就能成立,也沒有明顯的利益迴避或救濟機制,恐怕是侵害了憲法保障的人民隱私權與自由。

立法院長韓國瑜(5/24):「增訂第59條之4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

無視場內民進黨立委大聲抗議,藍白陣營再次挾人數優勢讓《國會聽證調查權》二讀通過。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5/24):「他是一個代表在國會多數黨會成為官員的1條條文,多數黨說你在聽證會上虛偽陳述,你就是虛偽陳述。」

根據二讀條文,聽證會可邀政府官員或是社會上關係人出席,除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若被認定虛偽陳述者,經立法院會決議,最高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行政程序當中而言基本上來講,本人是有請代理人的權利,放在立院當中而言,我們現在目前通過的條文,處理這件事情就變成是一個例外條款。」

條文爭議內容還有它,出席者必要時「經主席同意」得由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員在場協助,注意這句「經主席同意」。民進黨立委范雲批評,難道請律師還要主席同意,但人民在外面請律師不需要他人同意,藍白簡直是羞辱全台灣民眾,諷刺藍白根本典型的「偽君子」。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英美國家作法細緻,並非國民黨版立法院的機關就說的算。」

而在調查權部分修法後,單一立委就可強制部會首長提供包括民間部門在內的資料。條文也允許過半數立委同意下,按照「政黨比例」成立調查委員會,也同意在「未有明確限制」情況下,成立專案調查小組。如此一來調查範圍就不需要有明確的違法事由,也不需要法院命令就能成立,恐怕侵犯憲法保障的人民隱私權和自由。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胡博硯:「美國是沒有質詢的這件事情,那但是我們其實有個問題就是說,我們其實本身質詢的功能已經非常強大。」

缺乏救濟途徑也沒有制衡機制,擴權法條若生效,踐踏的是對國會懷抱改革希望的民意。

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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