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基隆報導
▲詹姓役男收到兵單後拒不報到遭判3月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陸軍司令部臉書)
基隆市1名23歲詹姓男子,去年7月7日收到陸軍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徵集令後,原本應於8月16日前往楊梅營區報到。但他卻未按時抵達營區,5天後基隆市政府將他移送法辦;法官認為,詹男明知自己有服兵役的義務,卻意圖逃避常備兵徵召,已破壞國家徵兵制度,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詹男依規定須服陸軍常備兵役,去年7月間,基隆市政府寄送軍事訓練徵集令,並由詹母轉交給他,詹男應於8月16日前往陸軍步兵第109旅報到,但他卻逾期未入伍;基隆市政府一直未能聯繫到詹男,遂依規定將他移送至基隆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後認為,詹男是無故逾期入營,遂依法將他起訴。
法官認為,詹男明知自己有服兵役之義務,仍未依徵集令報到入營,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尚有悔意,遂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