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施郁韻報導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爭議越演越烈,28日正式三讀通過。
由國民黨、民眾黨團共推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爭議越演越烈,修正條文歷經4次院會審查、表決,28日在立法院長韓國瑜敲槌下,正式三讀通過。其中5大重點內容之一的藐視國會罪,虛偽陳述可判1年徒刑、20萬元罰金。
▲三讀通過第25條罰鍰當中,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漏寫了「新台幣」,單位只有「元」。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發文指出,第25條的罰鍰當中,漏寫了「新台幣」,單位只有「元」,根據「現行法規所定貨幣單位折算新臺幣條例」,現行法規所定金額是元者,以新台幣3倍計算。換句話說,三讀條文明定,「處被質詢人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最高會被處以新台幣60萬元。
郭國文強調,兩光法案之所以能通過,就是因為藍白用黑箱作業,沒收討論,導致漏洞百出,不只有違憲疑慮,還出大包。「沒有陽光,只有兩光」,郭國文痛批這個法案讓立法院淪為兩光院,而擴權的兩光院只會讓民眾更加憂心民主走向。
「藐視國會罪」三讀修文明定,被質詢人經主席依前項規定制止、命出席或要求答復卻仍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政府人員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若有虛偽陳述,將依法追訴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