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當時該車輪胎壓線超出停車格的情形。(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1名民眾日前將車子停在中和區泰和街某停車格時,因車子超出停車格,警方認定違規拖吊,該民眾不滿提出申訴,警方堅持民眾行為已違規並拒絕撤單。對此,新北市議員黃心華為此批評警方拖吊車輛規定過嚴,而新北市警局回應,若民眾有疑慮,可依法申訴撤單。
據了解,這位民眾去年(2023年)12月底,將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但為了閃避後方臨時違規停車的機車,因此車子的輪胎壓線超出停車格,被警方認定違規後拖吊並開罰,民眾不滿向警方申訴,認為只是「壓到一點線」,但警方拒絕撤單。
▲警方拖吊當時的情形。(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議員黃心華認為,警察在取締車輛時拍照取景有問題,無法明確呈現違規狀況,另外就算民眾車輛壓到停車格線,民眾車輛本就停在停車格上,沒有影響車流通行「應該先勸導或開單,理當沒必要拖吊」,黃心華認為,警方引用法條模糊且不夠精準,應該要改善相關作為。
▲車主表示當時紅框處停了1輛機車。(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警局回應,若民眾對於警方開單有疑慮,可以依法申訴撤單。新北市交通大隊補充,該案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車輛雖停放路邊停車格,但已超越車輛停放線而進入禁止臨時停車線(即俗稱的紅線)上範圍,警方取締違規停車是按照內政部警政署取締違規停車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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